
近日,一篇題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祎:別再盯著我們》的網文刷爆朋友圈。文中指出市面上的360“小水滴”攝像頭,會將使用場所的監控內容實時上傳到一個叫“水滴直播”的直播平台上,由於很多商家在店內並沒有提示,大部分被攝錄者對此毫不知情。
隨著時代的發展,要做到個人信息不被泄漏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然而,當得知這種信息泄露已擴展到公共場合,比如吃飯、閑聊或者健身的場景,會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且這樣的視頻內容還要被屏幕另一端的陌生人用彈幕的形式評頭論足(比如一對男女一起吃飯被評論“是不是小三”之類),公眾還是表現出一邊倒的排斥,因為這已經涉及侵犯個人的隱私權、名譽權。
現代意義上的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具體而言,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擁有決定權。
對照360攝像頭直播風波,雖然質疑者和360目前對“攝像頭是否以免費形式提供給商家”有不同聲音,但隻要視頻未經被攝錄者許可上傳的情況屬實,那麼無論攝像頭是由360提供,還是由機主購買后自行決定開啟直播功能,針對涉事消費者的監控內容是否可以被公開成為娛樂大眾的資料,都不是攝像頭所有者單方面能決定的。
今年6月1日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對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懲治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該法規強調網絡運營者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凡收集、儲存、處理和轉移個人信息,應明確與被收集者溝通,並在進行上述操作前得到被收集者同意。
對照此規定,攝像頭直播風波中涉及的個人信息,隻有當用戶知曉並同意或者對隱私信息進行了不可還原的處理后才能提供給他方。尤其是在這個“農村小伙直播種地月入10萬元”的年代,這種鮮活的直播內容必定吸睛無數西汉姆联直播入口。攝像頭與人眼不同,可以截圖、近距離觀察,一旦有些視頻畫面涉及銀行卡埋單的場景,信息泄露可能造成的后果更是難以評估,而平台和商家通過這個方式獲利卻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根據《網絡安全法》,未履行網絡安全管理職責的違規者不但會受到行政處罰,如被責令暫停相關業務、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証或營業執照、企業或相關人員被處行政罰款等,若違規情節嚴重,還可依照《刑法》追究相應刑事責任,如有期徒刑、拘留或刑事罰金等。具體追責,主要視泄露用戶信息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來定。
既然有法可依,期待監管部門的法律追責可以盡快跟進。而面對此類事件,除了寄希望於行政和司法問責,關心個人信息安全的個體也應該保護好自己的隱私,面對無處不在的攝像頭要多一個心眼。對於商家和平台而言,則不要因新的商業模式帶來的一時利益頭腦發熱,在日益注重隱私權的今天,“劍走偏鋒”終究要付出代價。

